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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怎么计算

来源:找法网 时间:2020-03-25 作者:找法网 浏览量:

入职转正后的每一位员工,企业都应该签订好劳动合同并为他们办理五险,在劳动合同法中有规定,如果员工生病很久,医疗期到了病情还没治疗好,无法继续工作者,企业可以合法解除他,并且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金。那么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怎么计算?下面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怎么计算

  在工伤赔偿标准中,相信您所问的应该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计算问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具体计算方式有: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的,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六十;

  3、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怎么拿到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的医疗保障费用。

  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须同时具备以下各项: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已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

  2、劳动者患病或所受伤害已被依法认定为工伤;

  3、劳动者因工致残,已由劳动能力鉴定部门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

  4、劳动关系经以下两种法定情况而解除或者终止;

  5、六级伤残的劳动者本人提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劳动者本人提出或者其劳动、聘用合同期满;

  6、支付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三、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要怎么申请

  申请条件:

  1、城乡低保对象;

  2、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

  3、政府供养的孤残儿童;

  4、因患病造成实际用于日常基本生活消费支出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贫困家庭;

  5、以上救助对象需要具有本地户口,参加城镇(职工、居民)医保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在指定医疗机构就治,且经过医疗保险报销的。

  所需资料:

  1、填写《慈善救助大病患者申请表》;

  2、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正规医疗费用票据和基本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报销结算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4、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市三无、孤儿等需提供《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五保供养证》等有效证件或者证明;

  5、社会困难家庭需要由单位或者居委会开具收入证明

  6、其他申报材料。

  申请和审批程序:

  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的申请、审批程序为:

  1、救助对象向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村(居)民委员会接到申请后,应搜索对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申请人家庭收入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意见提交村(居)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

  3、经村(居)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后,由村(居)民代表会议提出民主评议意见,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村(居)务公开栏内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4、对公示无异议的,由村(居)民委员会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其他材料一并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

  5、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村(居)民委员会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和其他材料报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

  6、县(市、区)民政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填写批准意见和救助金额,发放由市民政局、卫生局统一印制的《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证》,并送同级财政部门复核;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应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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