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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操作流程

来源:爱聘网 时间:2021-02-23 作者:爱聘网 浏览量:

一、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我市支持企业稳岗留工若干举措的通知》(大人社发〔2021〕58号)

二、补贴对象
安排外省市户籍员工留连过年并发放“留岗红包”的本市各类企业(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

三、申报条件及补贴标准
(一)申报条件
1.2021年2月7日至28日期间,申请补贴涉及的外省市户籍员工未离开大连市。
2.企业依法为申请补贴的外省市户籍员工缴纳2021年1月、2月的社会保险费。
3.企业已向留连的外省市户籍员工发放“留岗红包”。
(二)补贴标准
按企业“留岗红包”实际发放额度且不超过500元/人标准给予补贴。

四、申报材料
1.《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申请表》;
2.《“留岗红包”发放情况花名册》。

(以上申报表格均可在大连市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

五、经办流程
(一)符合条件企业于2021年3月1日至31日期间,携带加盖公章的相关申报材料及电子版向企业注册地所在的区市县、先导区人社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以下同)提出申请。劳务派遣形式的用工由用人单位(派遣单位)联合实际用工单位向用人单位注册地人社部门共同申请(申报材料需双方盖章确认)。注册地不在本市的中省属企业向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
(二)区市县、先导区人社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通过相关系统核实涉及补贴员工的参保缴费情况。
(三)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区市县、先导区人社部门向社会公示补贴发放清单(企业名单、人员名单及金额),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当地人社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补贴资金,并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企业银行账户。企业应将实际发放的留岗红包金额纳入员工的工资总额。


六、监督检查
人社部门将通过大数据比对、信息共享、电话抽查等方式,对补贴发放情况进行核查。对提供虚假材料、冒领相关补贴的企业,追缴已发放补贴资金并追究相关责任。


政策解读


政策原文:
鼓励本市各类企业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生产经营实际,科学合理安排生产活动,采取企业发放“留岗红包”等方式,引导非我市户籍员工留连过年、稳定就业。节日期间,企业要通过送福字、发慰问信、上门走访等方式送温暖,组织外地员工开展丰富的节日文化生活。对安排非我市户籍员工留连过年并发放“留岗红包”的各类企业(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根据其在岗稳定就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按照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1年2月28日期间一直在连的非我市户籍员工人数,采取“先发后补”方式,给予企业不超过500元/人的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发放“留岗红包”的企业应于2021年3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向注册地所在地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经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拨付补贴资金,所需资金从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中列支。

政策制定依据:
1.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卫明电〔2020〕463号)关于“引导务工人员等在条件允许情况下留在务工地过年”等要求。
2.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交通运输部、国务院扶贫办、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等七部门印发《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鼓励引导农民工等务工人员留在就业地安心过年,为重点企业和其他春节期间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提供用工保障”等要求。


补贴对象:
安排外省市户籍员工留连过年并发放“留岗红包”的本市各类企业(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

申报条件及补贴标准:
(一)申报条件
1.2021年2月7日至28日期间,申请补贴涉及的外省市户籍员工未离开大连市。
2.企业依法为申请补贴的外省市户籍员工缴纳2021年1月、2月的社会保险费。
3.企业已向留连的外省市户籍员工发放“留岗红包”。
(二)补贴标准
按企业“留岗红包”实际发放额度且不超过500元/人标准给予补贴。


申报材料:
1.《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申请表》;
2.《“留岗红包”发放情况花名册》。
(以上申报表格均可在大连市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


经办流程:
(一)符合条件企业于2021年3月1日至31日期间,携带加盖公章的相关申报材料及电子版向企业注册地所在的区市县、先导区人社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以下同)提出申请。劳务派遣形式的用工由用人单位(派遣单位)联合实际用工单位向用人单位注册地人社部门共同申请(申报材料需双方盖章确认)。注册地不在本市的中省属企业向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
(二)区市县、先导区人社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通过相关系统核实涉及补贴员工的参保缴费情况。
(三)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区市县、先导区人社部门向社会公示补贴发放清单(企业名单、人员名单及金额),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当地人社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补贴资金,并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企业银行账户。企业应将实际发放的留岗红包金额纳入员工的工资总额。

监督检查:
人社部门将通过大数据比对、信息共享、电话抽查等方式,对补贴发放情况进行核查。对提供虚假材料、冒领相关补贴的企业,追缴已发放补贴资金并追究相关责任。



热点问答

问:补贴是发给企业还是个人?
答:我市出台《关于印发我市支持企业稳岗留工若干举措的通知》(大人社发〔2021〕58号),旨在支持企业稳岗留工,鼓励企业采取多种方式引导外地员工留连过年,减少人员流动,巩固我市来之不易的防疫成果,同时也有利于企业节后及时恢复生产,因此补贴是发放给符合条件的企业的。

问:什么样的企业可以申请补贴。
答:安排外省市户籍员工留连过年并发放“留岗红包”的本市各类企业(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可以申请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一是2021年2月7日至28日期间,申请补贴涉及的外省市户籍员工未离开大连市。二是企业依法为申请补贴的外省市户籍员工缴纳2021年1月、2月的社会保险费。三是企业已向留连的外省市户籍员工发放“留岗红包”。
企业申报材料为《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申请表》和《“留岗红包”发放情况花名册》,均可在大连市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


问:给什么样的员工发红包,企业才能申请补贴?
答:企业给本单位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外省市户籍员工发放红包,才能申请补贴,需要掌握两个要点:一是为员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二是员工户籍为大连市行政区域以外的地区。

问:“北三市”人能领吗?
答:瓦房店市、庄河市、长海县均属于大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注册地在瓦房店市、庄河市、长海县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均可申领补贴。
户籍地为北三市的员工,不属于外省市员工范围,企业可自主决定是否为北三市户籍员工发放红包,但不在补贴范围内。


问:红包到底发多少钱?
答:企业可自主决定是否采取发放“留岗红包”的方式来引导外地员工留连过年,红包金额多少也由企业结合实际自主确定。
人社部门按规定根据企业“留岗红包”实际发放额度且不超过500元/人标准给予据实补贴。
如:企业给外地员工发300元红包,人社部门按300元补贴;企业给员工发500红包,人社部门按500元补贴;企业给员工发800红包,人社部门按500元补贴;企业不发红包,则不予补贴。


问:企业什么时候、以什么方式发放红包,才能申请补贴?
答:红包发放时间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尽早发放,在申请材料提交之日前发放完毕即可。具体采用发放现金还是微信、支付宝、银行转账等方式均可。

问:怎样才算不离连?
答:即2月7日-2月28日期间,没有离开大连市行政区域范围。

问:什么时间可以申请?
答:2021年3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符合条件企业向注册地所在的区市县、先导区人社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以下同)提出申请。劳务派遣形式的用工由用人单位(派遣单位)联合实际用工单位向用人单位注册地人社部门共同申请(申报材料需双方盖章确认)。注册地不在本市的中省属企业向所在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


申报材料为《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申请表》和《“留岗红包”发放情况花名册》,均可在大连市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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