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龄已够退休标准,还需要继续缴费吗?
近日,市医保中心编制了《医保经办热点问答》,针对参保人咨询量较大的问题,一一解答。
徐先生咨询:我单独缴纳医疗保险不缴纳养老保险,连续缴纳25年,请问等60岁退休之后是否可以享受医保待遇。
按照《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通知》(大政发〔2016〕42号)的相关规定,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办理养老保险退休后,方可办理医疗保险退休待遇核准业务。
本人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社保医保断缴,是不是前面的医保缴费年限都清零作废了?如果本人继续医保缴费至退休,工龄不足怎么办?
按照《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通知》(大政发〔2016〕42号)的相关规定:参保人员办理养老保险退休后,在我市实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10年及以上,累计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满25年及以上的,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缴费年限不足的,由参保人员按照退休时上月缴费基数(无上月缴费基数的,以退休时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和6%的缴费比例一次性趸缴所差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可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如果咨询人缴费年限不足,在办理完养老保险退休后,请持身份证和《退休人员审批表》至医保中心退休审核窗口办理医疗保险退休审核手续。
我还没到退休年龄,但是医保已经交了25年,还需要继续缴费吗?
按照《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通知》(大政发〔2016〕42号)的相关规定,累计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满25年及以上是医保退休的标准之一。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中断的,从中断次月起停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为避免影响医疗保险待遇,建议参保人按月缴纳至法定退休年龄。
来源:大连市医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