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411-6677-3577
关闭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职场资讯 > 求职新闻

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计算经济补偿?

来源:找法网 时间:2020-03-25 作者:找法网 浏览量:

经济补偿是公司违法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要求公司按规定支付的补偿金。在实际生活中,很多员工不想在公司继续干了,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这种不是法律明确规定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法定情况,员工不能不能拿经济补偿得视具体情况。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般情况下,员工要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但是如果员工是因为用人单位存在某些违法行为而解除劳动合同,那就仍然可以获得经济补偿。如下几种情况中: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等。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以下几种情形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1、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减人员的;

  6、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法裁减人员的;

  7、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8、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9、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10、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1、因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经济补偿金是按劳动者在单位工作年限计算经济补偿,具体如下:

  1、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最多不超过12个月;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3、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其中月工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实践中,要是自己的公司在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时候不肯支付,愿意支付的又不按规定数额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先跟公司协商看看能不能解决,要是无法解决的,建议就是及时按照劳动争议解决方法处理,若是都解决不了的就采用诉讼的方式解决的,在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的话,建议最好就委托个律师处理。

分享到:
客服服务热线
0411-6677-3577
工作日 8:00-17:00
微信公众号
手机浏览

Copyright C 2009-2030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辽ICP备19005830号-1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堂大厦 EMAIL:xiaozhu@ipinw.com

Powered by PHPYun.